什么是本质安全?
如果仪器被认定是本质安全的,则仪器作为整体,如果在正常操作状态下,出现了故障,仪器不会产生可以引燃危险环境中易燃物质的能量。
Class I 是指该环境中有大量的可燃气体或蒸汽存在,足以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场所。
Class I 可分成两个区:
Class I, Division 1 (CI, D1): 在常规操作条件下就存在可燃性气体的场所。
如:可燃性油漆的混合车间。
Class I, Division 2 (CI, D2): 可燃蒸气被限制在密封的容器或系统中,只有当发生容器破损事故时才会有蒸气逸出的场所。
如:可燃性油漆的库房,通常情况下可燃性油漆是装在油漆桶或油漆罐中的,但铲车可能将油漆罐扎破导致可燃性蒸气外泄。
Class II 是指存在可燃性粉尘的易燃 场所
Class II, Division 1 (CII, D1): 大量的易燃粉尘悬浮在空气中,在常规操作条件下即可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场所。如:粮仓
Class II, Division 2 (CII, D2): 易燃粉尘在常规操作条件下不会悬浮到空气中,只有非常规操作才会悬浮到空中的场所。
Class III 是指由于有可燃的纤维或木屑存在而易燃的场所。
如:木工车间或纺织厂
Class III 也分成两个区
Class III, Division 1 (CIII, D1): 易燃纤维或产生易燃木屑的材料的处理、制造或使用场所。
Class III, Division 2 (CIII, D2):易燃纤维处理或储存场所
采用何种安全防护方法的防火安全级别:
‘ia’ 本质安全(出现两项缺陷时)
‘m’ 封装
‘d’ 隔爆 EN 50018
‘e’ 增安 EN 50019
‘de’ 隔爆和增安 EN50018 and EN50019
‘ib’ 本质安全(出现一项缺陷时)
‘o’ 油封
‘q’ 填粉
‘px’ / ‘py’ 增压 (适用于1区——可能出现气体)
‘nC’ 限能、融封或阻燃
‘nA’ 无火化
‘pz’ 增压 (适用于2区——很少出现气体)
‘nR’ 限制呼吸